HKUPS、HKFED、HKDHL、HKTNT等國際快遞、國際空運、國際海運、國際專線,自2017年起,將移動電源歸于純電池的行列,寄運時需提供正本的DG資料,經機場驗電機構測試以后方可托運。
并且,HKFED明確規定,寄運的產品符合一下兩個條件,則被界定為移動電源(備用電池),必須以移動電源的渠道寄運:
1:產品帶有充電輸出功能,能幫其他設備充電(有USB接口)
2:單個產品重量為2KG或以下(單個產品2KG以上,不算移動電源)
常見的產品,如:暖手器、藍牙音箱、無線路由器隨身WIFI、LED燈、小型數碼相機、手提DVD、手提太陽能燈。